現在我們所使用的既有建筑都存在一定的使用年限,因此,當既有建筑進行加固之后,需要確定既有房屋結構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時,我們必須詳細考慮到既有建筑可能存在的問題,盡可能使設計更加合理可靠。建筑加固設計級別分為搶修加固、臨時加固、短期加固和長期加固四個級別,并相應規定其設計使用年限。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建筑加固設計使用年限的四個加固級別。
搶修加固
部分建筑由于局部或整體問題被劃分為危房,但又因其特殊性而不得拆除重建,也就所謂的“被判死緩”;也有一些建筑由于受到自然災害、爆炸事件的影響而引起了局部破壞,這些都必須進行搶修加固。
通常搶修加固后的建筑使用年限小于一年,且搶修加固的建筑應至少三個月檢查一次,以免發生事故。
臨時加固
針對一些臨時性結構或已有建筑遭受自然災害、爆破等損壞的情況,業主要求進行應急加固,然后深思熟慮之后再采取相應的措施,這時可以采取臨時加固。
臨時加固設計的使用年限通常小于五年,并且在加固后每年必須檢查一次;另外當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之后應重新鑒定建筑的安全性,如無異??裳娱L使用年限。
短期加固
通常短期加固適用于已使用三十年以上的建筑,并且建筑需要改變其使用功能的情況,或者是業主使用要求僅需此期限要考慮拆除翻建,以及城市規劃部門要求需要進行短期加固。
通常短期加固設計使用年限小于25年,這正好和"統一標準"對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規定的25年相適應。
短期加固設計時所取用的可變荷載值除應按現行"荷載規范"的規定采取外,還應按下一步目標使用期乘以小于1.0的折減系數予以折減。
長期加固
通常長期加固適用于建筑投入使用年限不長或不超過20年,但因其他原因導致建筑急需進行加固改造的情況。
長期加固設計使用年限通常會設置會30-50年。另外,在建工程所需的加固應按新建工程,即50年考慮,且加固設計應遵守"混凝土加固規范"的有關規定。
業主和設計方在商定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時,前者應耐心聽取后者的技術經濟分析意見;后者也應尊重前者所提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年限的要求。雙方需要在被加固建筑物的安全適用、經濟合理、技術可靠、施工方便的前提下取得共識。